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者:刘程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479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校园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校园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拟引进校园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和管理服务,由运行企业出资投放校园共享电动自行车,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改善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校内通行条件,满足师生员工校园交通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有效查询结果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人不得转包(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内容)。

9.本项目响应国家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中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分加分优惠(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招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1016日~202310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须提供资料: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成功后可获取文件。

五、开标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10301430分。

六、联系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后勤与基建处万老师

联系方式:027-81704122   13871417190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231016